惠民一名男子单手骑车追尾路边车
电动三轮车是很多家庭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,但因部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,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。近日,在234省道惠民县某镇处,发生了一起电动三轮车追尾路边货车的伤人事故。周某某在超市购物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,此时天空下起了雨,周某某就一手掌伞,沿234省道由南向北单手驾驶电动三轮车。当行驶至事故地点时,因雨伞遮挡视线,未观察到前方路边停放的轻型厢式货车,电动三轮车追尾碰撞到货车的左后尾部,由于周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,造成了其头部、面部受伤。经认定,周某某未确保安全的行为违反了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,承担了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。电动三轮车行驶中稳定性差、安全防护措施欠缺,事故发生时极容易造成驾驶人及乘车人伤亡。惠民县交巡警友情提示,电动车驾驶人应佩戴安全头盔、提高安全意识、遵规守法、杜绝交通陋习,确保驾车安全。来源:大众网滨州注意安全,不要玩杂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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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极狐狸姐我
刚看见信息了啊你不是要买手机
刚拉了两次都是这样是不是在学校的老师
不要玩杂技了,注意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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